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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简章!

2020-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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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概况 

上海政法学院是以法学为主干,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汉语言文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走特色发展、卓越发展和创新发展之路,努力培养理论基础扎实、具有法治精神、创新思维、全球视野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应用型人才。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是上海政法学院服务社会的重要桥梁,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渠道,是培养高素质、高水平人才的重要平台。学院依托学校丰富的办学资源和条件,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以培养具有高水平的复合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积极开展成人教育的创新和探索,逐步形成了成人学历教育、高层次法律人才培训、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等多形式、多渠道的办学体系,为法治国家和上海现代化建设培养了大批高素质的人才,获得了学生和合作单位的高度认可,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办学优势 

(一)雄厚的师资力量:上海政法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拥有一支以教授、副教授和专家领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为学生提供优质而有特色的继续教育。

(二)本科学历+职业证书培养模式:我院是“社会工作者”任职资格考试上海考点之一,在培养方案中融入职业证书课程,在同样的学习时间内,打造高含金量的复合人才。 

(三)学习形式多样:以面授为主,部分课程采用在线学习与面授相结合的混合教学方式。专升本学制3年,最短学习年限为2。5年。

(四)学分互认:学生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学分和培训证书,符合我院规定的可与所学课程学分互认,免修免考相关课程。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士学位。 

三、优惠政策

参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考生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具体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一)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199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可按规定享受加20分投档的录取照顾政策。

(二)少数民族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加20分投档的录取照顾政策。

(三)免试入学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试就读专升本:

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者。

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

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报考条件: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2019年春季本市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报考成人高校专升本。 

特别说明:如某专业或教学点录取人数未达到开班人数,学校将视情况调整录取专业或教学点。


四、招生层次及专业简介

(一)招生层次:专升本

(二)招生专业

1。法学专业(委托培养)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能够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政策,具有法律职业技能和一定外语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和其他相关工作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专业基础与主干课程:民法专论、刑法专论、物权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商法学、公司法、合同法、国际私法、国际贸易法、经济法概论等。 

2。社会工作专业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具备较全面的社会学理论知识、较熟练的社会调查技能的复合应用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

专业基础与主干课程: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社会工作行政、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社会工作伦理、小组社会工作、社会福利导论、社区工作、个案社会工作、社会环境与人类行为、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

3。行政管理专业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培养懂得法学知识,精通行政管理理论和技能的应用型、复合型行政管理人才。

专业基础与主干课程:政治学原理、行政学原理、管理学原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管理心理学、公共政策概论、行政组织学、人力资源管理、行政法学(含行政诉讼法)、市政学、公务员制度、电子政务。

4。工商管理专业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培养具备专业基本素质,适应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能从事经营管理、策划、咨询、教学和培训等实务工作的管理人才。

专业基础与主干课程: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统计学原理、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学、财务管理、运营管理、战略管理。

5。财务管理专业(委托培养)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培养应用型、法商结合、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创新精神的财务管理类人才。

专业基础与主干课程:管理学原理、西方经济学、会计学原理、财务会计、统计学原理、货币银行学、成本会计、审计学原理、财务管理、财政学、高级财务会计。

五、报名及考试(参照去年时间安排,具体以2019年市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8月下旬—9月初在网上进行报名。

 

(二)现场确认须带证件

1。本人身份证(含复印件);2。学历证书(含复印件);3。符合政策加分条件有关证书或证明;4。非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须带好在沪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

(三)考试时间:10月中下旬,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录取原则

1。各专业原则上执行教育部核准的招生计划。

2。参加全国成人高考并达到上海市投档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按照本人报考专业(第一志愿优先),根据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考生成人高考成绩总分达到上海市投档分数线且同分的情况下,依次按政治加外语、外语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同分且三门科目成绩相同,在不能调整计划的情况下均做退档处理。

4。各专业录取线上人数不足20人将不开班,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中填报的其它专业按顺序依次录取或调整至同专业其它教学点上课,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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